体系认证一站式服务专业机构出证,认监委可查
1、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(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)复印件加盖公章。存在时,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;
2、临时场所清单(如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在建项目清单、体系认证覆盖的临时服务点);
3、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信息:方针、目标、范围、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,必须提供:组织简介、组织结构(组织机构图)、人员情况和职能分工、过程路线图/工艺流程图/过程描述(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)及其有关的过程文件,如:风险控制情况、对IT的应用等;
4、关于认证活动的限制条件(如出于安全或保密等原因存在时);
5、体系方针和目标;
6、支持管理体系的规程和控制措施;
7、风险评估报告(含风险评估方法的描述);
8、残余风险报告。